郑州健康管理师培训课程
1.1 职业名称
健康管理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交流、协调、学习能力,以及信息的收获和获用、使用和管理的学习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学校教育,根据本职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健康管理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二级健康管理师不少于130标准学时;一级级健康管理师不少于11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二级健康管理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当具有一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健康管理师的教师应当具有一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可容纳4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三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 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者,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2年以上。
——高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 取得二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4) 取得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一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者,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健康管理师和一级健康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考场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电脑设备的标准机房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配置多媒体设备、计算机设备的教室和配备必要的体检设备的场所进行。综合评审在条件较好的小型会议室进行。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健康管理师不得在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方面歧视服务的个体或群体;
(2)健康管理师首先应该让被服务个体或群体了解健康管理工作的性质、特点以及个体或群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3)健康管理师在对个体或群体进行健康管理工作时,应与个体或群体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干预措施时)应与个体或群体签订书面协议;
(4)健康管理师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①健康管理师有责任向个人或群体说明健康管理工作的相关保密原则和规定。
②在健康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个人或群体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
③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查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泄露;
④健康管理师只有在个体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工作或危险因素干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会据此辨认出个体的有关信息。
2.1.3 礼仪和礼貌语言知识
2.2 基础知识
2.2.1 健康管理基本知识
(1)健康管理的基本概念与组成
(2)健康风险评估理论与应用
2.2.2健康保障与保险相关知识
(1)中国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
(2)中国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原理和方法。
2.2.3医学基础知识
(1)临床医学
(2)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
(3)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基本知识。
(4)卫生保健基本知识。
(5)流行病学和生物统计学基本知识
(6)健康教育学基本知识
2.2.4 其他相关知识
(1)医学信息学基本概念
(2)营养与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3)心理健康概念
(4)健康相关产品知识
(5)医学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6)健康营销学相关知识
2.2.5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卫生法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3)《中原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等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